近日,湖北出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明确政府采购人对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顶格”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加挂中小微企业标识等方式,提升中小微企业中标率。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自5月31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以来,北京、云南、湖南、山东、湖北等多省份快速跟进,向中小微企业定向发放“政采红包”。
纾解资金困难
近日,湖北省财政厅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联合发文,按照中央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采取六项主要措施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文件指出,对于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由原来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同时,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将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由原来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对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四类小微企业,给予顶格优惠。
在此基础上,湖北将在光谷率先试点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各交易主体“免注册、无介质、零成本”地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实现“一把钥匙开N把锁”,投标不再受空间、人员和终端的限制。预计仅在光谷,每年可为市场主体节省CA数字证书办理费近100万元。
此外,为纾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困难,光谷还在全省率先探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免受“两金”实行一年来,免收保证金项目592个,累计为企业减少资金占用7.7亿元,惠及2200余家中小微企业。
多地发“政采红包”
今年5月31日,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本月来,北京、广东、湖北、湖南、云南、贵州等多省市快速跟进,纷纷向中小微企业发放“政采红包”。
广东省《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中提到,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第14条提到,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40%以上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并且工会经费等其他公共性经费也要参照执行。
为提振市场信心,湖南省也出台相关政策引导中小企业更深程度参与政府采购。2021年,中小企业获得湖南省政府采购合同金额723.3亿元,占采购总额的86.8%;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成交额比重超过80%。本月,湖南发布通知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企业只要提供承诺函或者信用担保就可以参加湖南省内的政府采购活动,不需额外提交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专家指出,政府采购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当前,政府在鼓励中小企业深度参与政府采购的同时,更要关注企业资金压力,可通过保函替代两金等方式,尽量少占企业现金流,缓解企业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