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自己交多少,公司交多少
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参照职工自身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来交。
涵盖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在内的个体劳动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参照职工自身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是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是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费。
2、其中:缴费比例企业参保和个体劳动者自己参保交的是不同的:
(1)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交,职工依据本人缴费基数的8%交,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2)个体劳动者依据缴费基数的18%交,全部费用自付。
二、养老保险的计算方法
(一)养老保险缴费数额计算方法
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工资总额×60%——300%×8%。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即省社平工资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间选择缴费)。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04.6元。
(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1、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核定缴费基数以河北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1、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2、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三、养老保险待遇
1、缴费年限: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按月领取:A、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B、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C、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3、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关键词: 养老保险的计算方法